各学院及全校学生:
随着近年来通识核心课程结构调整与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以及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对学生修读通识课的要求变化较大,加之通识课未安排补考、重修等原因,因此学校审核毕业资格时对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修读通识核心课程不作统一规定,只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10个学分的通识课程(若选修相同课程只能计算一门课程的学分),但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及教育学类本科生必须至少选修2学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通识课,工学、理学类本科生必须至少选修2学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通识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