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7月23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出申请
请相关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未提交申请者不审核)。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0年07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审核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生申请表放学院保管;
三、学校审核、制作证书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并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证书制作等相关工作。
2、相关学生凭结业证书到学院换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学院收回结业证书并统一交教务处注销。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审核工作”结束后,未毕业学生将作为结业生处理,其达毕业资格或授予学位资格须按结业生回校申请毕业证、学位证的程序和时间办理。申请流程和时间请见教务处网站“办证指南”。
2、不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任何形式的要挟、催促等,否则将其纳入结业生返校申请毕业证、学位证的程序和时间办理(最早年底办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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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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